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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(2007修订) 2025/12/03
第五十七条 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基金项目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管理机构,应当为参与项目的科学技术人员建立学术诚信档案,作为对科学技术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称、审批科学技术人员申请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项目等的依据。 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,抄袭、剽窃他人科学技术成果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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